截至目前,通过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及土地流转,全省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8.8万多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达1011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00余家,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计超过10万家。
经营规模偏小、耕地细碎化的小规模经营,造成河北省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低下,生产成本偏高,市场竞争力差。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省农业厅负责人介绍,河北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努力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权属闹不清,何谈土地流转?省农业厅负责人介绍,河北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截至目前,全省确权登记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50%。在此基础上,河北省在率先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试点,选取平乡、邱县、张北等作为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县,目前已建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74个。秦皇岛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全覆盖。
土地确权颁证,解开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发家致富的“扣”。确权颁证之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参与土地流转。截至2015年底,全省土地流转达2210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6.6%,比上年底提高4个百分点。
“三权分置”、土地流转,推动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实现了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由原来的耕者有其田转变为善耕者用其田,农业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同时,农民通过承包权享有土地用益物权,提高了农民来自土地的财产性收入。(记者 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