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字〔2016〕6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赣农字〔2015〕12号)和《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整〈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赣农字〔2015〕33号)自2016年补贴年度起停止执行。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