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2015年度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晋农机科字﹝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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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生产企业:
按照《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晋农机科字〔2015〕10号)文件要求,山西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承担完成了推广鉴定证书的监督检查工作,以晋农机质字(2016)1号文件向我局报送了2015年度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报告,现将结果予以通报:
一、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23个企业33个产品。结果为2家企业2个产品不合格,2家企业4个产品长时间不生产申请放弃持证,13家企业15个产品整改后合格,6家企业12个产品合格(详见附表)。
列入本次监督检查计划的14家企业27个产品未实施检查。
二、监督检查处理意见
根据农业部《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办机【2013】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山西征宇喷灌有限公司等19个企业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或“整改后合格”的27个产品,继续维持被检查产品所获得的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性;对山西天波制泵有限公司、高平市宏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2个产品,撤销被检查产品所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晋TJ2013-10,晋TJ2013-55);对申请放弃持证的襄垣县仁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平定县鑫源矿用设备厂等2家企业4个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晋TJ2013-34、ISR-550晋TJ2013-64、ISR-350、晋TJ2013-65、晋TJ2013-74)予以撤销。
特此通报。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