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管〔2016〕8号
各市、县农机局(农委、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对《广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除喷杆式喷雾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灌溉首部、网箱养殖设备等机具需进一步调研确定外,现对其他补贴机具补贴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补贴机具分档及补贴额以正式公布为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农机局反映,可送达、寄达或传真。所反映的内容须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局地址:南宁市思贤路59号,邮编:530023,联系人:范雨杭,电话:0771-5625094,传真: 0771-562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