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机办函〔2016〕11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2015年11月以来,我局先后收到群众举报及审计反馈,反映陕西成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泰公司)生产的8DG-80型微灌设备和蒲城润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田公司)生产的RFXDG-35型微灌设备存在实际销售与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上传的产品信息不一致的问题。综合有关调查情况,上述两家企业违规问题属实,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一、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成泰公司生产的8DG-80型微灌设备、润田公司生产的RFXDG-35型微灌设备补贴资格。
二、成泰公司应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8DG-80型微灌设备取消补贴资格事宜,榆林、渭南、安康等市要及时通知县(区)农机管理部门,督促成泰公司尽快将8DG-80型号微灌设备已结算补贴资金退回县级财政部门,并向县级农机部门提供退款证明材料,做好已购机群众的退机工作。
三、渭南市农机局约谈成泰公司、润田公司,由违规企业做出承诺,加强管理,防止其他产品出现类似违规问题。榆林、渭南、安康等市要对涉及的经销企业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我局备案。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坚持“三个严格”,即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把“五个关口”,即把好发现问题关、把好调查问题关、把好上报问题关、把好分级处理关、把好整改落实关。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主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农机管理部门,确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主动维护良好的农机购置补贴环境。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