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促进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实施,落实农业部农机化司“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工作要求,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2014-2015年度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决定选取《海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产品成熟度高、生产适用性好、年度实施平稳的品目作为2016年第一批归档范围组织归档(详见附件1),其余品目将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及产品情况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归档方法
2016补贴年度在海南享受补贴的产品均需申报归档。由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海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归档机具品目及分档》(详见附件1)要求自主分类归档各自产品,按照产品推广鉴定信息如实填报产品归档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同时报送)。归档信息确认表产品信息填写不全的不予汇总归档,上年产品没有归档或产品归档信息有变化的应提供相应归档审核资料(详见附件3),产品归档信息无变化的应提供产品彩色照片一套(详见附件3第五条)。省农机鉴定推广站对各生产企业报送的归档确认信息整理汇总形成《海南省2016年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征求意见稿》并上网公布,各相关产销企业对网上公布的《海南省2016年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征求意见稿》要主动进行检查核对并相互监督,发现问题或有疑义应及时书面反馈。各农机生产企业对各自产品归档结果负全部责任。
二、产品归档条件
申报归档产品应符合农业部及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产品资质条件。一是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省自选品目产品应经我省专家组技术评价合格,取得技术评价报告);二是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三是产品标志标识符合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管理规范要求(琼农字[2015]60号文);四是被农业部或我省明确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企业不得申报归档。
三、责任及有关规定
(一)各生产企业对自主归档产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如实申报所产生的责任和纠纷由生产企业承担。
一是产品归入低档造成补贴额偏低的,在一个补贴年度内不作调整;产品归入高档造成补贴额偏高的,停办相关产品补贴手续,依据调查结果做出具体处理意见。
二是产品促销降价或其它原因导致产品补贴额比例超过30%的,生产企业应主动向相应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或提出补贴额建议,不主动报告而产品被查出补贴比例畸高的,停办相关产品补贴手续,依据调查结果做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是生产企业供应销售的补贴产品应与产品推广鉴定标准一致,擅自降低或减少配置、以次充好等方式导致产品补贴比例异常的,取消产品补贴资格,补贴资金不予发放,产生的纠纷和损失由企业承担。
(二)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加强产品标志标识管理和质量监管,生产和提供符合补贴政策产品,加强对指定经销商的监督指导,配合市县农机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补报告,主动整改,防止损失扩大。
四、报送时间及报送地点
归档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16号海南现代农业预警防控中心14楼省农机鉴定推广站。联系人:吴清旭,联系电话:0898-66784170,邮箱:hnnjjdtgz@163.com。
附件:1.海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归档机具品目
及分档
2.201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确认表
3.归档产品企业提供材料清单
海南省农业厅
2016年3月18日
附件3:归档产品企业提供材料清单.doc
附件2:201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确认表.doc
附件1:2016年第一批补贴机具品目及分档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