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意见、通知等,省里印发了工作方案;省农业厅编印了确权登记颁证问题解答,对35个疑难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统一了政策规定;举办了9期专题培训班,确保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凡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法律政策处理;凡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由村民民主协商解决,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为了确保确权登记颁证质量,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扎实进行权属调查。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对二轮延包台账、承包合同、证书等原始资料进行清理,对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土地变动等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查清承包地权属、四至等信息。二是严格开展测绘。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或测绘人员承担测绘任务。以符合规定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图”或“航拍图”为底图,采用“图解+实测”方法进行,既满足了技术要求,又降低了工作成本。三是始终坚持群众认可是关键。对调查摸底、承包地块指界、登记信息确认、重大事项及矛盾纠纷的解决等,都让农民参与认可。对承包土地确权信息确认坚持“三榜公示”:榜公示土地调查结果,第二榜公示实测后土地面积结果,第三榜公示最后形成的土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的地籍图。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代表签字确认。
同时,严格进行检查验收。省里制定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和《省级抽查验收方案》。明确检查验收以县为基本单位,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省级抽查验收。明确了省级抽查验收的五个条件:一是市属所有县90%以上有耕地的村庄完成确权工作;二是以集体承包耕地面积为基数,所有县确权面积达90%以上;三是以县为单位,建立规范的数据库;四是档案规范;五是完成了县级自检自查和市级初步验收。现在,已有淄博、东营、莱芜等市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