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将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要求,推进玉米价格形成机制。将在东三省和内蒙古调整玉米临时收储政策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生产和需求,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
另一方面,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对东三省和内蒙古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统筹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稳定。
为推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将采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信贷支持、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合理消化库存等综合性措施。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预案,防止出现较大范围农民“卖粮难”。
中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与过去实行临时收储政策一致,都是坚持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要通过改革,更多发挥市场主体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竞争力。
当前,我国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凸显,特别是玉米已呈现阶段性供大于求局面,库存高企、财政负担加重、国内外差价较大、收储和进口压力不断加大,用粮企业经营困难问题突出,不利于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和农民持续增收。目前,农业部着力推进“镰刀弯”地区种植结构调整,2016年将调减玉米种植面积1000万亩,增加大豆、饲草、杂粮和马铃薯种植,实现“粮改饲”和粮豆轮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