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种子致种植户资金链断裂,农户无法及时播种,导致胡萝卜成熟太晚,最后只能留在地里。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多伦县等地种植户花费100多万元购买的胡萝卜种子致1600余亩土地经济损失上千万元。虽然已经报案,但由于涉及多方面的原因,如今受到损失的企业和农户遭遇到了追责难、索赔难的问题。事情久拖不决,导致后期农业生产被延误。
新华社记者3月2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获悉,发生在锡林郭勒盟的“假种子坑农”事件被披露后,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案件侦办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农牧业厅将随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切实依法保障种植户合法权益。
近年来,有关将假种子卖给农民,导致各种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而绝收的事件屡屡发生。2015年,广西农户种植假冒的水稻种子,损失近百万元;2014年,甘肃靖远一商店售假种子“甜籽1号”让瓜农辛苦打水漂;2011年,江苏连云港数十户瓜农种植了1000多亩“早佳8424”西瓜,却出现部分硬如石头的畸形西瓜;2007年,内蒙古林西县10户农民从一家种子公司买到假洋葱种子,导致葱苗长势缓慢、还不抗病。
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一方面假种子的经营者卑劣无良,令人发指;另一方面也源于监管的缺失,直接催生和放大了假种子的危害。2月17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近年种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但是,在一些地区无证生产、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然突出,影响了现代种业发展,迫切需要加大整治。
业内人士表示,基层管理部门需要加大入户倒查力度,使售假者无处遁形,也可做到及早发现,减少农户种植风险;农户也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受非法售种者蛊惑,坚决不要来路不明的种子;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需勇于担责,可制定救助机制,对遇到假种子的农户先行救助,以免延误后续农业生产。
一直重视三农问题,关心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假种子”坑的不仅是农民对未来的期望,更坑掉了政府的公信力。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单”可就买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