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近年来,垦区积极引导企业、农工优化组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以典型示范、政策扶持、行政引导等多种手段,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据垦区工商局统计,截至去年底,垦区先后建立专业合作社4444个,出资总额229亿元,社员总数达62824人。
2014年,农垦总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垦区农工(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意见》,从行政引导、典型示范、规范建设、政策扶持、强化服务、宣传培训、组织领导等方面对专业合作社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管理局、农(牧)场先后开展了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选工作,评选出的100个总局级示范社发挥了典型带动作用,使合作社的管理越来越规范。
此外,为扶持专业合作社建设,垦区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仅农业综合开发就先后将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粮食周转仓新建等项目交由专业合作社承建。同时,总局、管理局、农(牧)场分3个层面,培训了以合作社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合作社会计为主的理财能手、以专业技术人员和种养大户为主的种养能手等。其中,2014年7月,农工(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带头人培训班培训专业合作社带头人125人,并颁发了合作社管理师(中级)证书,提升了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推进农业加工企业与农户有机结合是农业走向市场的一条捷径。如今,垦区专业合作社已经实现了由生产主体向经营主体的转变,农业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了利益联结关系。
垦区还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企业创办或加入合作社,帮助合作社协调好企业、家庭农场等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促使他们优势互补、密切协作,在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的加工销售上形成合力,共同面对市场,实现效益化。有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筹资建设加工厂,将种植、加工、销售联结为一体,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的稻米加工龙头企业与水稻合作社共同出资,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行生产资料统一采购及水稻专品种种植、专品种加工、专品种销售,不仅节省了生产资料采购成本,保证了水稻原料供应,而且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农工不仅获得了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还得到了财产性收入,分享到加工增值和销售利益。
今年,垦区将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政策,推动家庭农场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和会计账簿,提高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同时,以兴办合作社为契机,创建一套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合作社为平台,农场提供指导和服务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