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财政部、农业部两部委下发《关于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据了解,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指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通知指出,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
不种粮的农民没补贴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剑指提高资金效率。
据了解,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
在现实操作中,真正种植者难以得到为提益而设立的农业补贴已成为多地普遍现象,甚至在一些地方政府指导土地流转的官方文件中,对此亦是模棱两可。
记者在一份地方政府指导土地流转的文件中,看到了这样的语句:“农民个人之间土地流转,承包人承包(租)他人土地的,由于各地土地流转情况不尽相同,各市县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本着”不重、不漏、不引发矛盾“的原则,自行确定补贴对象。根据农民个人之间土地流转自愿协商的特点,主要应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粮食补贴归属。”
“在流转土地之前,补贴谁来拿,是流转双方来商量的,如果是农户自己收补贴,那么流转费用会相应低一些,如果土地流入方来收补贴,农户就会提高流转费用。”一位在河北流转了数百亩土地种植小麦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长期以来,并没有清晰的界定,这笔补贴到底该给谁。”
他担心,就算规定明确补贴由实际种粮者获得,那么损失了这笔补贴收入的农民会相应提高流转费用。
“补贴由谁申领可以得到明确规定,但土地流转费用却是市场形成,并不能硬性规定不得提价。”他表示,“以后就算真正种粮者可以得到补贴,但又会通过被抬高的流转费用再‘转’出去”。
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通过补贴对种植行为起到引导作用,是农业补贴改革的目标。
通知指出,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教给新型经营主体如何取得补贴的‘教练班’,还收取一笔不菲的培训费。”一位合作社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宣传噱头往往打出‘1.8万亿巨额补贴资金,如何才能靠谱拿到’这种刺激的话语,但我觉得,只有事情都踏实做出来了、硬性条件也都符合了,才够格拿的补贴。否则,一切冲着补贴去的农业经营行为,我认为都是投机。”
而目前正在推广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通过类别优化,实现更具效率的作用。
通知指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耕地地力保护、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预算安排情况同比例调整,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