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探索一条切实有效的促进农机报废更新之路,2012年,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开始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等11个省(市、区)进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2015年,试点地区扩大到17个。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而且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并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
那么,农民愿不愿意去参与呢?关键还要看报废更新是否划得来。
据了解,目前的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拖拉机是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补贴过低就不能调动农机户的积极性。比如手扶拖拉机补贴额只有几百元,导致大家不愿把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进行报废。因为很多农机生产企业会组织收购二手拖拉机,他们的回收价格要高于报废更新补贴的标准,所以很多人更愿意卖给这些收购企业。
按照目前的补贴标准,一台小四轮要报废的话只能够补贴800元左右,但农民再新购置一台的成本则要远远高于这些。
补贴标准低以及操作程序和手续偏繁琐等一些原因也导致了申请农机报废补贴的农机户不多。
那么,怎么调整政策才会让农民愿意参与呢?
首先就是应该适当提高补贴额度。如果把农机具报废后的残值加上报废更新补贴,再加上农机购置补贴后,农民花少量钱就能对农机具进行更新,将会大大提高农民报废力度和更新意愿。
其次,要扩大补贴范围,不要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可将手扶拖拉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的变型拖拉机、插秧机、起垄机、微耕机等都实行报废更新补贴。
第三,要解决报废和更新的“捆绑”的问题。根据目前的报废更新政策,农民只有购置新机才能享受补贴,但很多农民或者进城打工、或者改行做其他行业,报废旧机后并不需要购置新机器。专家指出,将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捆绑”执行,不利于淘汰高耗能农机,实际上也确实限制了老旧机器的报废来源,建议把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分开来执行。
最后,要减化补贴程序,可以实行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农机,农机监理人员上门监督,现场进行老旧农机的报废。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
一、回收旧机
老旧农机所有者(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以下简称农机回收单位)。农机回收单位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业机械信息,并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回收的农业机械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监督农机回收单位进行解体或者销毁。
二、注销登记
机主依照《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持《回收证明》等凭证,到当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所属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注销农机牌证。
三、申请更新
机主凭《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件,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换购新机申请。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购机补贴资格。报废一台农业机械,只能优先获得更新一台农业机械的购机补贴资格。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为机主直接出具《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四、兑现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原则上当年使用。机主凭有效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在购置新机时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同时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享受购机补贴。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不得高于机主实际购机款(购机款是指机主仅享受购机补贴时应自付的款项)。购置新机后,应依法在当地农机监理机构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