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至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将材料寄送至我局,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反映内容应客观真实,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我局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收件人: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购机办,邮编:310020。电子邮箱:zjnjbt@163.com。联系电话:0571-86757982、0571-8675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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