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所有农牧业县(场)
补贴对象: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实施方式: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补贴标准:
(1)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2)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3)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4)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5)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6)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试点范围:江苏等17个省(市、区)
报废补贴机具类型:已在农业机械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其中,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三、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补贴范围:纳入《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所需资金从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垦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补贴对象: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项目区以外的,暂不享受补助政策。
补贴标准:由各有关省(垦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自主确定。
补贴方式: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向农民或农机户发放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