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函〔2016〕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延续性,减轻企业负担,福建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将直接沿用2015年补贴产品信息。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整<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告》(2016年10号),我处对相关补贴产品信息进行了调整和梳理,形成福建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二)(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各农机生产企业要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已被农机主管部门(含外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生产企业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产品若在此次公布的产品信息中,要及时主动报告。
对发现问题但未主动报告的,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处。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9-24日
联系人:周永奎
联系电话:0591-87603014
电子邮件:jjc87566707@163.com
附件: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16年第二批).xls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