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着相当多元的标签。在城市里,他们是收入微薄、每到年底都会骑着摩托车、挤着绿皮火车不远千里返乡的农民工,或者外国人眼中中国经济奇迹的“幕后英雄”;而回到农村,他们又成为有着一亩三分地的耕作者,住在乡下不能买卖的大房子里,有时候可能需要为守护家园而与暴力拆迁抗争;当然,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还是发明家,比如制造出造型奇特却难一飞冲天的飞机,或者是一款山寨版的劳斯莱斯……
但这并不是回避讨论的理由,相反,从与供给侧改革密切相关的要素改革入手,超过6亿人的城乡往返及随之而来的更多城乡要素变动,某种程度上,也许它才是决定中国经济未来走向的关键性因素。
《环球财经》记者过去半年来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切入口,针对城乡要素交换的调查发现,对中国“三农”问题的探讨,不应只局限于种植业的范畴,城乡要素交换才是认清这一问题的密码,而农业问题的本质,应是一个工业化命题。
工业化命题之下,来自于农业要素改革的挑战不能不说形势严峻。一方面,它涉及到粮食生产问题——如何在全球市场竞争体系下保证粮食;另一方面,它需要回答亿万农民进城,如何坚持集体经济,保证社会公平,避免出现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如拉美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贫民窟”现象。
农村要素改革拼图由此而来,它由增减挂钩集体资产改革家庭农场三部分组成,它们并非新鲜词,但这并不是这张拼图的“关键”所在。应当认识到,这三部分在互为有机联系的同时,每个部分都存在对应的约束条件,能否按照约束条件推行,并给予充分的制度保障,才是农村要素改革成败的要害所在。
农业问题:一个工业化命题
【不仅农民进城是一个长期的工业化课题,从工业化开始发生起,农村和农民问题就非孤立存在,而是一个城市化问题】
“农业或经济落后的,要想做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就必须实行的工业化。”早在1945年,留学美国在哈佛大学读博士的中国人张培刚,就在他那本被认为是发展经济学奠基之作《农业与工业化》中揭示了农业与工业化的关系,这也是理解农业要素改革的起点。
与惯常将农业和工业区分对待不同,张培刚所说的工业化,并非只是工业本身的机械化和现代化,而是将农业作为工业的一个生产部门来对待,即它包括着农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这也几乎与1949年之后中国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逐渐转变为工业国道路相互印证——通过输出农产品(000061,股吧),农业帮助发动工业化;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农业随之被动地发生调整。其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即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地受城市的吸引而转移到城市工业或其他行业。
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人口和城镇化率的数据变动中,可以很清晰地窥见这一工业化进程。统计局数据显示:1978年,中国乡村人口7.90亿人,同期城镇人口1.72亿人,城镇化率只有17.92%;至2014年,中国乡村人口已减至6.19亿人,城镇人口7.49亿人,城镇化率54.89%。
乡村人口的下降,是一个缓慢而艰辛的过程。早在14~15世纪的英国“圈地运动”如此,上绝大多数工业化皆如此。以美国为例,伴随着其工业化的崛起,农业人口占比从1830年的70.8%下降至1930年的22.5%,足足用了100年时间。而至今日,美国的这一比率已不到1%。
乡村人口为什么会下降?这不仅由农村土地要素投入回报边际递减所决定,同时,也有工业化后城市工商业等边际回报较高行业吸引的原因。张培刚分析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既有城市工业或其他行业“拉”的作用,同时也有农业或农村“推”的作用,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推动着农业人口不断流向城市。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由人民公社过渡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以进城寻找回报更高的就业机会,并促进了城市和工商业的繁荣,以及推动“中国制造”走向。
与美国为新兴移民不同,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农耕文明积淀,数据上,1978年以来,中国乡村人口耗费了37年,将占比从82.08%降至45.11%,而美国实现同等降幅所费时间超过70年。这不仅可以解释近些年“乡愁”的来由——进城太快,乡村仍停留在记忆中,同时也注定了中国农民进城更为复杂、曲折和激烈,征地强拆如是,千里返乡也如是。
无论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到,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或者是对比上已完成工业化的农业人口比例数据,不难发现,未来相当长时间里,中国还将会有更多的乡村人口涌入城市。
按照张培刚的定义,一个农业或欠发达,只有当工业化进展到相当高的阶段,农业生产总值占的比重,由原来的2/3甚至3/4以上,降低到1/3甚至1/4以下,同时农业劳动者总人数占的比重,也由原来的2/3甚至3/4以上,降低到1/3甚至1/4以下,这个才算实现了工业化。他认为,前述两方面的比重或比例数字都降低到此种程度,才算达到工业化标准,二者缺一不可。
这也意味着,不仅农民进城是一个长期的工业化课题,农村和农民问题,从工业化开始发生起,它就非孤立存在,而是一个城市化问题。
“农业不重要”背后的“复杂情况”
【“为什么粮食价格比国外的高?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们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太低,竞争不过人家”】
工业化的推进和城市工商业的繁荣,农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不断下降随之出现。在现实中,又叠加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和城乡二元制等因素,这往往会造成一种误会,即农业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我们必须注意,这并不是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有所减少,而只是表明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的扩张率,比起别的生产部门,特别是制造工业的部门,要相对比较低而已。”张培刚说。
时下猪肉和蔬菜供给不稳定对CPI的价格扰动已不必说,以农业大宗产品谷物为例,去年7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部分省市深化农村改革内部座谈会上说,仅仅是三大谷物,全正常出口的只有2.5亿吨左右,中国自己生产的三大谷物,2014年的产量是5.7亿吨。
“比它一倍还多,所以全球三大谷物都买回来还不够吃半年。”陈锡文说,“不能因为出现这样复杂的情况我们就放弃,轻言放弃中国谷物基本自足要犯法的。”仅从粮食角度看,农业的重要性就已不言而喻。
何谓陈锡文说的“复杂的情况”?
“总书记在去年经济工作会上深刻分析,我们大多数大宗农产品价格都已经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从粮食来说,我国粮价比国际市场要高1/4到1/3,什么原因?怎么突然之间中国的农业就不行了呢?”陈锡文说。
据陈锡文会上所述,国内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使得同等条件下,经营者、加工者和消费者选择买更为便宜的进口农产品,国产农产品没有竞争力。它在现实中也引发了一串连锁反应——国内粮食产量连年增长同时,进口粮食产量也在增长,同时粮食储备仓容爆满。
更为致命的是,放在国际市场竞争场域下,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多收了三五斗”谷贱伤农,而是谷贵伤农。“最后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生产出来的东西卖不出去这就要命了。”陈锡文说。
卖不出粮食并不是农民没有积极性的惟一原因。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调动起来的种粮积极性,也随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在递减。一方面工业化制造出更多回报较高的就业机会,吸引着更多人进城;另一方面,包产到户分散耕作,其报酬递减逐渐使得种地进一步失去了吸引力。于是,“未来谁来种地”,不仅是政府忧心的问题,也成为近年来民间热议的话题。
“为什么国内大豆、蔗糖和粮食价格比国外的高?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们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太低,竞争不过人家。”在过去数年的多次采访中,于今年2月卸任上海松江区委书记的盛亚飞反复对本刊记者强调说。在去年12月松江区职业农民大会上,他对着台下拿着纸笔、认真聆听的700多位家庭农场主大声说:“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家庭农场,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要素变动,从家庭农场开始
【作为一个工业化问题,农业生产要素调整始于工业化地区的乡村地区】
从农业被工业化影响的传导链条来说,变动的是人力要素,大量乡村人口进城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作为农田的土地要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小规模的生产方式并未随之调整,地少人多与城市化大发展,又加剧了乡村人口的流出和弃荒弃耕,进入2000年后这一现象更为明显,一边是廉价的“中国制造”在全球范围内攻城掠地,另一边农村田野荒芜、乡村“空心化”和留守儿童问题走上前台。
值得注意的是,从全球来看,工业化发展起来之后,农业一直扮演的都是被动调整的角色。作为一个工业化问题,农业生产要素调整也是从工业化地区的乡村地区开始,具体而言,要素变动从家庭农场开始。
无论是张培刚,还是后来对中国农业关注颇多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D.盖尔·约翰逊(D.GaleJohnson)都认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业部门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和必要,在农村人口不断减少情况下,土地生产规模应当扩大,并实现资本(机器)对人力的替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放眼至全工业化,走的也皆是这条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家庭经营之路。
从理论到现实,我国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路径来实现。在工业化最为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早在2007年,上海松江即开始试验的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多数已依靠进城获得主要收入的村集体成员先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村委会再将土地流转给村里的种粮能手规模化经营。
家庭农场又是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土地通过经营权流转得以扩大规模,原本一户家庭只能经营甚至10亩地变为可以经营100亩甚至更多,土地单位产出不变情况下,单个家庭总产出增加,人均产出随之增加,即用更少的人种更多的地,这样以来,土地规模报酬上升,一旦与城市务工收入持平,便会重新变得有吸引力。
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好处在于,随着土地规模报酬继续上升,来自于政府的补贴将会逐渐减少,而非外界印象中想当然认为“发达地区的农业是靠农业补贴出来的”。“松江家庭农场实行九年多来,一直严格执行的都是和上海市的补贴标准,这些年根本没有提高过。”谈起外界的这一“想当然”,盛亚飞澄清道。
另据松江区委副巡视员封坚强测算,倘若松江的家庭农场以后能继续扩大至350亩的规模,甚至没有补贴也可以实现农民增收、增产的效果。
这也形成了一个正向循环。即家庭农场主在有吸引力规模报酬的刺激下,开始谋求用更专业的技术、更自动化的机械替代人力,以种植更大面积的土地,对应的便是在农村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从过去用耕牛、土犁的自耕农向会开拖拉机、收割机的职业农民转变,以谋求更高的粮食产出。由此,农业迈向工业化和现代化之路。
以松江家庭农场为例,从2007年发展以来,已从原本最初的粮食家庭农场发展至种养结合家庭农场,乃至时下已超过半数的机农一体家庭农场,截至去年年底,松江14.5万亩耕地仅由1119户家庭农场主耕种,户均经营面积123.3亩,人均年收入11.3万元,水稻亩产则比推行前增加了38公斤。
而从经验看,家庭农场要素变革也是单个家庭种植土地面积不断增加、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过程。在美国,单个家庭通过机械化操作,甚至可以耕种上万亩土地,便是这种家庭农场要素变革的。单个家庭总产出增加,生产成本更低,在国际粮食市场体现的就是,价格更低仍能获利。国内粮价之所以比国外高,就在于机器对人力的替代不够高,生产成本更高所致。
家庭农场约束条件
【“伪家庭农场”的出现,原因在于忽视了家庭农场要素变革的约束条件,也就是顶层设计不足】
2013年,家庭农场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基于松江家庭农场“三权分置”的变革开始铺向,但据本刊记者多地走访观察,在松江之外,其他很多地区家庭农场遗憾之处在于:不少通过经营权流转、规模化经营的家庭农场,并未走向提高劳动生产率之路,反而成为粮食生产的隐患,它们无法与松江家庭农场相提并论,只能称之为“伪家庭农场”。
比较突出的有三种“伪家庭农场”,一种是工商资本借家庭农场经营权流转“下乡圈地”;另一种则是有机热潮下,重回农耕时代的自然农法种植;第三种则是雇佣人力而非机器替代进行粮食生产。
对比松江家庭农场,本刊记者发现,这些“伪家庭农场”的出现,原因在于忽视了家庭农场要素变革的约束条件,说白了,顶层设计不足。
出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进行要素变革的家庭农场,其约束关键之一即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种植,只有以家庭为单位,才可能会出现用更少人种植更多土地,由机器向人力替代的正循环,只要这种正循环无法实现,那么,家庭农场的要素变革就没有意义,显然,从层面上,应当对上述三种“伪家庭农场”进行规范。
约束条件之二,即在坚持现有集体所有制情况下,土地流转也应当在村集体内部进行,而非承包给外地人经营。这不仅是坚持集体所有制的需要,同时也有着可持续发展的审慎考虑。以松江为例,早在村内流转经营家庭农场之前,已有外地人租地经营,但无法避免过量、违规使用农药、化肥的掠夺式种植(其他各地现象可参考阅读2014年4月刊《农民眼中的“农地流转”——本刊实地调查实录》一文),而将土地流转给本村的种粮能手,并辅之比如“三三轮作制(1/3绿肥、1/3深翻、1/3轮作)”规范,不仅土地得以休养生息可持续发展,本地人也有利于转变为职业农民,长期稳定经营。
约束条件之三,即应当对经营权进行立法保护。尽管家庭农场已实现“三权分置”,但实际上经营权相关法律依然缺失。现实中,承包户随时可以向村委会要回土地耕种,这将构成家庭农场持续经营的不稳定因素。人有恒业,才有恒心。只有经营权稳定,家庭农场才能进一步走向专业化、现代化和持续化。
约束条件之四:家庭农场得以不断向更率(用更少的人种更多的地)进化,还需要基层政府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配套和分工,这一社会化服务体系应当涵盖农技、农资、农机、农业信息、农产品销售和农业金融信贷等方面,对于不同农产品形成了各自的专业化生产方式,对应服务体系也应向更为专业化转变。
约束条件之五:家庭农场应坚持粮食生产。这不仅有保障粮食的因素,也有托底收购,粮食为市场大宗需求,农民不愁销路、收入稳定的考虑。耕作方式上,粮食生产也更适合机械化生产,能大大减少劳动力和劳动强度。此外,还要考虑种植其他农产品对市场造成波动的后果——假设如果松江15万亩家庭农场全部都种成目前市场上售价更贵的鸡毛菜或者火龙果,除了耗费更多人力之外,最终产品上市能否卖出去,肯定是个未知数。
让农民放心离土:集体资产确权到人
【集体资产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于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向市场化和现代企业发展方向靠拢,逐步让集体资产由改革过渡期基层官员扮演管理者角色向它真正的股东——农民选举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过渡,真正实现“农民做主”】
如果说有约束条件的家庭农场变革解决的是谁来种地的问题,那么,集体资产改革与增减挂钩,对应解决的就是农民进城的问题。
让盛亚飞在松江任内最有成就感的事情,便是集体资产改革——从2008年开始历时五年,在全区范围追根溯源算清楚了1956年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的农村集体资产的份额,并重新评估量化,折算为“股份”确权到每个村集体成员,而量化后的集体资产,由镇级经济联合社或村级合作社负责经营,经营产生的部分收益,每年按照“股份”对近60万名村集体成员分红(详见本刊2015年6月刊《集体权益归来:上海松江“超级农改”》),这在区级范围内也是首例。
集体资产改革不是上海郊区独有的问题。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到中西部地区,发韧于1956年以来的农民股份合作制,尽管历经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迁,集体资产仍广泛存在,并随工业化、城市化而壮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只是将农地确权到户,集体资产仅仅过渡至至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三级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