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机鉴站〔2016〕3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四川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现将报送补贴产品信息归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归档条件
1、报送产品须在《四川省2016年-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分档一览表》范围内(详见附件1)。
2、申报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对于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未被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产品。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15年已进入我省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且未被封闭的产品,若其分档名称(以2015年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信息为准)和2016年分档名称完全一致,则只需填报《四川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归档确认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寄出,同时将确认表电子版(EXCEL文件)于2016年6月4日24:00前发至邮箱scnjjdz2015@126.com。
2、不符合填确认表的产品需进行网上申报(2015年补贴系统中分档名称在附件3所列出范围的均不符合填确认表),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4日24:00止。
申报步骤:①进入四川省农业厅官网(http://www.scagri.gov.cn/);②点击“应用系统”;③点击“农机推广鉴定及质量监管系统”中“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④点击“企业”,进行注册后登陆,已经注册过的直接登录即可。
3、企业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因信息无法核实的,一律不予归档,一切责任由企业承担。如有虚假等不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归档资格。
4、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①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后利用系统打印出来的全部资料(材料封面、承诺页、汇总表);
②产品照片(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粘贴或彩色打印在A4纸上);
③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
④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⑤鉴定机构公告的产品品目(下载公告中申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⑥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若有),如生产许可证、3C证书等;
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上述①~⑦项材料按顺序,同一个品目装订成一册(胶装),报送1份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纸质材料于2016年6月8日18:00前寄达四川省成都市银沙西街19号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办公室,邮编:610031。
联系人:左学中、邓晓明
联系电话:028-87613473
附件: 1、四川省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分档一览表
2、四川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归档确认表
3、2015年与2016年对比发生变化的分档名称(不符合填报确认表条件)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四川省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分档一览表.xls 附件2:四川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归档确认表.xls 附件3:2015年与2016年对比发生变化的分档名称(不符合填报确认表条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