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进程。但是,作为一种财政政策手段,农机购置补贴受本身资金总量和实施规则的影响,补贴政策在满足农民购机的有效需要方面,有其所达不到的地方,譬如补贴标准的限制、各地对补贴产品范围的规定等。近两年来,补贴政策的边际效应递减特征也越来越明显,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刺激农机市场需求还需要有更多手段,而发展农机消费金融就是其中之一。
早在2014年4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农机金融租赁等服务。随后农机租赁的发展受到国务院、银监会与农业部等多部门的支持。当年8月1日,农业部出台《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鼓励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服务。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再次提出要“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这些都表明,寄望农机金融租赁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成为提升农民购机能力、推动我国农机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驱动力。
对于购机的农民来说,前些年尽管补贴高达30%,但是另外的70%款项仍然具有较大的压力。2015以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由过去的差额购机改为全额购机,尽管不少经销商为了做成生意仍为农民垫资,但还有一些农机品牌特别是强势外资品牌,农民仍需全款提货。另外,自去年以来,一些经销商由于资金压力增大,同时为了规避资金风险,宁可不做生意也不垫资成为趋势。
随着近两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应该不会再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当前看来能保持现在的规模就算不错了。今年,农业部农机化司为了促进补贴的敞开,为今后的农机补贴普惠制作铺垫,采取了“控定额”的过渡性举措,一些地方也跟进减少了配套补贴额度,这就等于农机购买者购机支出上升了至少十几个百分点。此外,近年来,随着农机化的发展,率、大型化的农业机械越来越受到用户的青睐,但这类产品价格更高,动辄在十几万、几十万元以上,购机者的资金压力自然也更大些。
因此,为了弥补补贴政策的不足,包括融资租赁在内的金融手段理所当然被主管部门和社会人士所看重。从某种程度上说,金融手段更多是作为市场化工具,即可以弥补此前单一财政刺激手段的不足,也能更科学地促进货币资源的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促进资金供需方的对接。
但是,农机消费金融的发展过程还很漫长。从总体上看,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融资租赁在内的各类农机消费金融业务,在农机领域的认知度与关注度,总体上还不算高,仍未显现出规模效应。农机融资租赁与直接获取免费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相比,农民显然更加关注后者。从业务量上看,融资租赁也更多让位于一些金融机构对农民的消费信贷业务。
农民购机,自用仅是非常小的一个方面,更多的是提供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融资租赁不仅可以减少购机融资压力,也可以促进农机作业市场的发展。但是,在目前的形势下,按政策规定,农民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的对象,也是购买补贴机具的所有者,同时政策规定购买的补贴机具两年内不准转卖。而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机,理论上机具的产权归公司,农民也就无法继续享受购机补贴政策。提供农机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因为本身无法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为农民提供融资方面无法解决抵(质)押等现实问题,也就降低了他们批量购买农机的热情。当然,这也等于限制了普通农民低成本用机的渠道选择。
近年来,一些国有与民营金融机构均纷纷涉猎农机消费金融业务。但是,由于当前很多民营金融机构的年贷款利率都比较高,大多在10%以上,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限制了此项业务对购机农民的吸引力。而对于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为了保证资金,农民想贷款需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可是农民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抵押,承包的土地也不能作抵押,即使以农村房子作抵,一旦无法还款,对于银行来说也没有什么价值。此外,如果以农机等动产作抵押,因折旧比较厉害,也存在较大的困难。而采取担保贷款的形式,在农村也很难做到,商业性担保机构数量少,也不愿介入给农民担保,农机具一年的折价率又很低,再加上农机保险、农村信托等业务的滞后,整个农村的外部环境还不足以支撑农机消费金融的大踏步开展。
因此,尽管有一些政策在推动,且各地缺乏具体有效的详细扶持举措落地,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还是比较缺乏积极性的,这也是农机金融这么多年还没有大规模火起来的原因。
笔者认为,要促进农机金融的火红发展,就需要打好“组合拳”,再添一把柴。譬如,需要解决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的一些政策障碍;要采取政策刺激手段提高金融机构给农民贷款的动力和积极性;要降低农业机械的贷款利率,降低农民的融资成本;要推动金融机构下乡让农民贷款更加方便;要推动农村土地改革特别是承包地和房屋的确权,让农民能有更多的功能等。据了解,最近一些地方农机主管部门已注意到这个现象,在农机金融消费的后续实施过程中,将结合补贴政策因地制宜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
另外,从国外一些成熟市场来看,很多的农机金融业务都开展得比较成熟,一些农机巨头如约翰迪尔、爱科等,其公司本身就一直从事这方面的业务,且是公司的盈利点之一。从长远来看,随着农机消费金融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农机金融领域发展潜力同样非常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