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
根据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体部署,2016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已成功搭建,我委定于7月12日启用2016年补贴系统。同时,2015年的补贴系统停止录入申请信息,已录入的申请信息可继续走完后续流程,已实施的中央补贴资金及时结算,以便全省统计剩余补贴资金结转至2016年补贴系统中继续使用。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通过补贴系统及时供货给经销商,保障购机者办理补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冷库)已按库容确定补贴额度,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录入补贴申请资料时购机数量按照冷库个数填写,不再填入库容数据。大型喷灌机的中央补贴额以“跨”计算,个人购置大型喷灌机不得超过10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得超过40跨。如补贴对象购买DYP-315型喷灌机1套,跨度为5跨,则录入补贴申请资料时购机数量为5,总补贴金额为4500元/跨×5跨=22500元。生产企业通过补贴系统向经销商供货时每跨需提供一个独立的出厂编号。
鉴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关于明确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要求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200号)作废,不再执行。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