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公告〔2016〕12号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和《关于调整广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6〕7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广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第二期)》,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向自治区农机局反映。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如果单位反映,需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局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625094,传真: 0771-5626321。
附件:广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第二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