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机管〔2016〕79号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取消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购机补贴资质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中强化违规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农机局《关于对山东亿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和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通知》(苏农机行〔2016〕12号)有关存在问题描述情况,经研究讨论决定,从即日起,取消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3WP-600L喷杆喷雾机的农机补贴资格。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取消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我办书面报告。
同时,各区县要加强对该公司其他补贴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我办报告。
天津市农机办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