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2016年早籼稻收购价收购继续实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机制,即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委托的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对收购价资金实行统贷统还,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合理确定执行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粮食收储政策。
上述4省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已确定批早籼稻收购价收购库点750个(含委托库点及其租赁库点),可用空仓容528万吨,基本可满足前期预案启动需要。其中,江西省库点379个、可用空仓容202万吨,安徽省库点19个、可用空仓容8万吨,湖北省库点33个、可用空仓容33万吨,湖南省库点319个、可用空仓容285万吨。相关收购库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