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一:农机补贴
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6.45亿元,支持各省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的前提下,补贴标准原则上按不高于同档产品近年(或上年)平均价格的30%测算,对同类同档机具在省域内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取较低标准额度兑付补贴。
补贴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日,中央财政拨付2016年农民培训补助经费13.86亿元,比上年增长26%,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同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集中资金使用,提高培育效率。
补贴三:人工影响天气补助
为积极应对今年频发的极端天气事件,财政部将根据今年气象灾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天气气候预测情况、各地人影作业需求以及省级财力状况等因素,及时下达2016年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1.99亿元,支持各地开展抗旱增雨、防雹减灾等工作。为减轻气象灾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危害、增强粮食主产区抗旱防雹能力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
补贴四:强降雨天气应急救灾补助
针对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导致的洪涝灾害,7月11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紧急拨付应急救灾资金8亿元,其中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5亿元,支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亿元,支持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开展改种补种,恢复农业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