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民日报》的《民生周刊》发表了冯国政的一篇《失败的土地流转——一个土地承包户的真实控诉》,讲述了安徽亳州一个名叫仪大彪的流转大户承包流转土地的辛酸故事,其中有这样的两段叙述,一是仪大彪的破产,一是其他流转大户的破产:
“受天灾和市场供求等影响,仪大彪不仅没有因为‘土地流转’富起来,反而赔光了积蓄,累积了巨额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仪大彪的五处房产,包括一套别墅和4辆小汽车被银行拍卖抵债,蔬菜大棚等设施也被债主们当废品卖了抵债。”
“据调查,在亳州市参与土地流转的人,有类似仪大彪遭遇的,还有不少。这里曾经轰轰烈烈的土地流转,大都以失败告终。许多流转大户,纷纷退租或分片转租甚至撂荒。如在双沟申岗流转土地的怀峰,原来在当地财政局上班,为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土地流转,现在赔光了家产,失去了工作,靠在南方打工维持生活;尚心安原是亳州市新阳光生态农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参与土地流转,年年赔本,现在到处寻找承包商,急于脱手;亳州市新天地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贾顺华,流转土地200亩,已经赔进去200多万;张奎发因赔钱无力还债逃往外地;卞广亮流转土地2000亩,因赔钱只好将所流转的土地退租、转租。”
土地流转是说农民继续保留土地承包权,而将土地的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以发展农业的规模经营,流转的方式可以有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从政策上讲,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确定了土地流转政策。
设想总是美好的,比如我还记得2007年时证券金融界一直在鼓吹中国股市必须要引进股指期货,那时看到一个女的所谓专家教授,在电视节目上口沫横飞地大谈股指期货的万般好,好像有了股指期货,就***给股市指数这匹野马带上了口嚼,设好了跑的通道,“啊,那将是多么的美好。”可是,股市一上股指期货,股市灾难连连,股指天天跌跌不休。一个最简单的现实是,股市指数涨高,是用真金白银堆起来的,而一旦风吹草动,股票的变现跑得比兔子还快,指数狂跌。而指数下跌也能让搞股指期货的人大发横财,涨极难而跌极极易,中国股市也就天天要么跌跌不休,要么尾盘跳水了。自从上了股指期货,中国股市就成了空头的天下,以致股市也成了政治反华势力们要“做空中国”的工具和平台。
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政策是一种办法(对策),而不是真理,是办法就有可能能解决问题,也有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办法能否对症,是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后来定。2016年初股市搞的熔断机制,执行不久就不得不废止了,即是一个例证。那么,从安徽亳州的土地流转情况来分析,虽然不能定土地流转政策能否解决“三农”问题,但可以从实际执行情况看这一政策在哪些方面并没有解决的问题。
其一,土地流转的土地承包权的不平等性,通过流转带来了新的不公,加重了原有的不公。
始于1982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年根据农户的人口数量平均分配了承包土地,但是至今四十年来,在承包土地的再分配政策上调整不大,基本执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四十年的光阴,人口更迭变化很大,老承包人死的死,新农民新生的新生,但轮承包格局延续下来变化不大,在土地承包权上造成的政策性不公平,使很多新生代农民,要么种地只能承包原承包户的土地,要么离开土地外出打工谋生,在土地权利上造成了严重的分配不公。不根据人口变化而调整承包土地,就出现了集体土地下的承包式的新型土地私有化局面。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定下了“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而土地流转的确权依据则是当初的承包权,这对新生农民是极其不公的,客观上使已有承包权的农民成了现行土地利益的食利者和新型“地主”,成了旧中国有“田底权”的“地主”,流转后的土地经营者,只能是有“田面权”的“佃户”,如果对资本雄厚的农业资本家当新型地主的“佃户”还能承受的话,那么对于流转过来的小规模的普通农户来说,就几乎就是旧社会里的佃户了。
其二,无论土地私有经营,还是合作经营,还是人民公社制,还是分田单干,还是搞土地流转,都是围绕土地的基本功能——生产粮食作物而转动的。土地以出产粮食作物为目的。但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好像土地流转在偏离土地的基本功能。虽说流转大户集中土地后,也以种植粮食作物为外在形式,但是其目的却是以通过种植粮食作物而化地赚取钱币形式的利润,粮食作物不过是赚取利润的一种商品而已。在此目的的驱使下,流转大户必将以将来什么能赚钱就种植什么,而很可能会冲击社会基本主粮和基本经济作物的最基本的生产量,潜在地给社会制造下饥荒的隐患。比如,假设一例,虽是假设,但在现实中是很可能出现的,本来种植小麦的上好耕地,但是流转大户却以将来树苗能赚大钱,而选择了弃小麦而种植了树苗,但树苗肯定不能当粮食吃。
其三,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集体意识的消亡。
分田单干后,之前建立起来的农村基层组织开始弱化,农民整日忙于自耕地经营,而不再需要村集体,而村集体也不再有任务去组织农民,村集体与个体农民之间的连带关系由于土地的分块化而丧失。在取消农业税之前,村集体对农民还有最后一条联系的纽带,但取消农业税之后,村集体与农民基本上是两不相干了。村集体丢失对农民的联系,也就名存实亡了,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还存在,而这两个组织的一把手,在农村政权削弱后,逐渐家族化黑帮化,但毕竟这两个组织还是政权在最基层上的体现,对农民还有最终的行政统治管辖权。
土地流转,土地是村集体的名义还在(虽然仅是空名),落实这项政策还需要村集体,但流转之后,在实际利益关系上,是承包户与流转户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比如流转出去的承包户按时坐在家中收取租金,流转户对土地自行经营,两者发生纠纷,依照合同对照权益,或者诉至法律,而农民应该不会去找已经没有任何权利的村集体。最后出现的局面必然是农村集体组织消亡,农民的集体意识消亡,中国农村将再次回到旧中国到处是一盘散沙的状态,再次回到旧中国农民自生自灭的状态。
其四,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民的两极分化。有承包权土地的农民坐收租金,没有土地的农民要么流转租用土地,要么外出谋生,在思想上,必然无地的人愤恨有地的人不劳而获,深感土地不公,心生仇怨。流转大户垄断大量土地后,待多少年之后,承包户或绝后,或后代放弃土地,或由于其他原因如赌博,或流转大户巧取豪夺,原有承包权的土地将实质性归入到流转户账下,这就是古代土地兼并的复燃。一旦土地兼并复燃之时,就是农村两极分化加重之开始,就是农村大危机酝酿之开始,也许之后中国历史的周期律又要起支配作用了。
其五,土地流转解决不了资本利益与农业规律之间存在的根本矛盾,这是决定土地流转最终成败最核心的关键所在,也是仪大彪等流转大户破产的最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个矛盾看来很难解决。
资本以土地流转集中了土地,欲图以集约式经营获取更多的农业利润,但是农业生产周期长,在一个比较长的周期里,市场变化无定,行情阴晴无时,一旦到收获时节,所种植的农产品遭遇价格大跌,不仅没有了利润,还有可能赔尽成本,资本力量一般的流转户只能破产。即使种植经营期间,有心跟随农产品未来行情对种植的农作物做出调整,也不一定能紧跟行情的起伏变化。做一假设,一个流转户在既可以种植小麦也可以栽种大白菜的时节,先播种了大面积的小麦,但后来了解到冬季韩国将对中国大白菜的采购量增加,菜价可能增长,在权衡国内明年小麦收购价格很可能变动不大,而两三个月后出口白菜价格将高涨的得失中,决然毁掉已经播种下的小麦而全部改种了白菜。但行情阴晴不定,数月后,韩国进口量减少,中国菜农不得不降价,最后致使这个流转户损失惨重,后悔莫及。在这个假设的例子中,一是毁掉小麦,减少了来年国内小麦的总产量,二是错过了一些农作物的种植时节,白菜收割后,隆冬时节只能撂荒,甘等来春。正是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而市场变幻不定,让流转户很难跟对市场行情,让一己之力抗衡整个市场,唯有失败,即便成功一次,也是侥幸。近年来新闻多次报道农民含泪将丰收的苹果、土豆、西瓜、荔枝、白菜等农产品烂在地里烂在树上,就是活生生的悲惨现实。
不得不再阐述一个道理。今天很多中国人总爱以资本主义美国为万事之完美标准,自然农业也不例外。必然有人说,既然中国搞农业资本化有这样很难解决的矛盾,为何美国农业资本能挣钱呢?中美两国情况有不同,一是人口,中国多,美国少;二是中国农民多,美国农民少;三是美国可耕地多且平整成片集中,中国可耕地少,分散,山地多,平原少。在美国搞农业的条件非常便利,在中国搞农业除了几个平原地区外,其它地区情况条件复杂不一。即使中国以土地流转搞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成片成片的土地在中国南部地区比较少,因此流转大户再大也形不成美国的大农庄,多数是中小规模,而美国可以形成农业托拉斯。不需怀疑,中小规模的农主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远不及农业托拉斯,一旦遇有市场行情突变、冰雹、洪灾、旱灾,虫灾,很多时候是无法抵抗的。土地规模大不到一定程度的话,在市场上就没有话语权和决定权,只能被市场行情牵着走,被动挨刀。反看美国,美国大规模的农业种植区,可以大到飞机喷洒农药,其农产品国内消费不完,向国际出口,以美国政治军事上的霸权,很多非农是消费美国农业产量的长期市场,美国不愁农业无出路。而中国几亿农民,多数在单干之后基本延续了几千年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在自种自收基本能维持温饱的情况下,流转户生产的粮食在农村的消费市场并不大,主要是收购或销往城市或者出口,在众多流转户相互间残酷竞争中,其净利润是很微薄的,甚至赔本。中国也有类似美国农业的地区,如东北北大荒粮区,其在主粮市场上是主导性的,其它地区的流转大户则永远无法与之相抗衡。
因为粮食是万民之本,粮价永远不可能高到吃不起,而且也不能波动太大,需要维持粮价的稳定,粮价稳,则人心稳。但是种植粮食需要的化肥、农药、机械、人工费用、水电费、以及与农业有关的其它科技产品的价格却是不断提高的,在剪刀差下,农业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这种情况在《失败的土地流转——一个土地承包户的真实控诉》中是这样算的:
“谈到土地流转经营中的亏损问题,城父镇的土地流转经营大户算了一笔账:流转的土地一亩要交租金800至1000元;化肥、种子、农药每亩500多元;农机具、播种、追肥、除草、收割、人工每亩500元。统算下来,平均一亩地的投入超过1800元。如种植大豆,亩产按250斤,市场收购价2.4元一市斤,折合现金600元,种植小麦亩产按800斤(亳州市正常年份的平均粮食产量),市场收购价1.08元一斤,折合现金864元。一年夏秋两季的收入合计为1464元,这还没有算第二季的投入,一亩土地的亏损就已经超过360元了,咋能不赔钱呢?”
三
可见,从亳州见微知著,以土地流转为形式的农业资本化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要真正解决“三农”问题,是有点想当然,其中最不该忽视的,资本只看到了土地以及土地上可能产出的利润,但视而不见其中人的存在,把农民看成了外物,把广大农民往城市赶不仅造成城市没有支撑的膨胀,进城农民没有立身之本,而且没有广大农民参与进来的农业注定也是不广阔的。
为什么土地流转能成为当下要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呢?应该说是我们终于看到了单干农业是没有出路的,再走下去就是条走不通的断头路,也无奈地在现实面前明白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规模化经营,这个办法从侧面认可了农业合作是必然的选择。但是由于我们的历史惯性,有谁敢说原来的农业路子是对的,否则,就会被说成是“走回头路”,只能换种形式和说法,避免被说是“走回头路”,也就不那么实事求是了,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只能动员资本下乡去走规模经营的路子了。但是资本的疯狂逐利性和挤兑农民利益的本性,农业资本化还是解决不了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否则也不会出现仪大彪们的经营流转土地的辛酸故事。
如果不是视而不见的话,中国农业有的模式是非常成功的,早已经实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无需多说,一直坚守和发展集体主义农业的南街村、华西村等村庄,就没有什么“三农”问题,那里的农民是已经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