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公告〔2016〕11号
调查核实,在2015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经销商常德市富景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景公司)将购机合作社退回的2014年已办理过补贴的富立牌手扶插秧机在2015年进行二次销售并导致同批机具重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参与套补。生产企业浙江富立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立公司)对其经销商富景公司管理不力。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1.经销商富景公司将购机合作社退回的2014年已办理过补贴的富立牌手扶插秧机在2015年进行二次销售并导致同批机具重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参与套补。依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追缴其套取的补贴资金,列入“黑名单”。
2.生产企业富立公司对其经销商富景公司管理不力,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省局监察室。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