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管〔2016〕21号
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为加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经研究,决定由我处和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相关领导牵头采取分片方式,督促和指导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落实。
一、督导内容
(一)督促和指导各地实施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快使用和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三)督促和指导各地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及时发现和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协调解决。
二、督导分工
组:泉州市、漳州市,分片领导:杨 斌;
第二组:三明市、福州市,分片领导:刘 新;
第三组:南平市、宁德市,分片领导:兰亨庭;
第四组:龙岩市,分片领导:蔡俊谊;
第五组: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片领导:张理忠。
三、有关要求
(一)定期开展督导。分片领导每月通过实地督导或电话形式及时掌握包片地区政策实施等情况。设区市农机部门每月个工作日应将本地区上一个月政策实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我处,由我处汇总并分送分片领导。
(二)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每月周,农机化处和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相关领导集中召开会议,通报上一个月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研究各地反映和收集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和处理。
(三)定期通报政策实施情况。每半个月通报各地资金使用、结算情况。对政策实施效果不显著、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视情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分片督导计划,并指定联系人。分片督导计划及联系人名单请于9月9日前报送我处,邮箱:jjc87566707@163.com。
联系科室:计财科
联系人:周永奎
联系电话:0591-87603014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9月1日
pdf版本:闽农机管〔2016〕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