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函〔2016〕87号
昌吉州农机局、塔城地区农机局、博州农机局、巴州农机局、阿克苏地区农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16年自治区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见新农机办函〔2016〕64号),做好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工作,我局组织自治区农机质监站编制了《2016年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你们。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是《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赋予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质量调查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一是制定本地区调查实施细则,二是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质量调查培训,并做好本地区业务培训,三是全力配合自治区农机农机质监站开展工作,按时完成质量调查任务。
附件:1.小麦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办函87号附件1、2.doc
2.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