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2016〕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5年9月18日,我司印发《关于暂停福建省安溪县福鑫机械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121号),暂停了安吉元丰茶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元丰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要求各省调查核实,企业开展自查,并向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报送调查处理情况。
福建省农机局报告,安吉元丰公司承认在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过程中,其提供的6CHP-5型茶叶烘焙机归档信息不实,且公示期内未主动报告归档结果异议;安吉元丰公司表示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积极配合农机部门的审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有关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尚未发现安吉元丰公司存在其他违规问题。
根据农机产〔2015〕121号文件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安吉元丰公司的自查整改情况和福建省农机局的工作报告及建议,根据“违规处理以发生地为主”的原则,相关省份可在核实安吉元丰公司已妥善处理补贴资格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以及除6CHP-5型茶叶烘焙机之外的其他产品补贴档次无误的基础上,按程序和有关规定自主恢复该公司其他产品补贴资格。要切实做好安吉元丰公司相关产品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要重点监管安吉元丰公司补贴情况,如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请福建省农机局再次明确要求安吉元丰公司,应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责任和义务。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