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6〕9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及农业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我省《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铧式犁和甘蔗收获机品目分档作如下调整:一是铧式犁不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内,现取消其品目及其对应的分档。二是个别甘蔗收获机产品如按原有分档进行归档,补贴比例将大大超过正常范围,经研究,在甘蔗收获机品目中增加一个临时分档,并将洛阳辰汉农业装备有限科技有限公司的4GQ-130型切段式甘蔗收获机产品归入该分档。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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