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有序流转,江苏制订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文本,要求土地流转超过一年以上的都要签订流转合同。此外,江苏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并在《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中将土地股份合作社纳入调整范围,赋予其市场法人资格。不仅如此,江苏省财政对每个乡镇补助1万元,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从2008年开始建立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补贴制度,按每亩100元的标准对参与土地规模流转100亩至300亩的流出方给予一次性补助,7年间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达4.5亿元,扶持土地规模流转面积约450万亩。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截至2015年底,江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2.85万家,平均单体土地经营面积205亩。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培育家庭农场:2013年在全国率先提出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今年初又提出到2020年将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比重提高到50%。
为引导农村土地更多流向家庭农场,江苏连续多年对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实施奖励补助。今年省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补助单宗面积在100至300亩、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江苏还积极引导财政资金更多投向家庭农场,包括修建田间机耕路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置办贮藏及烘干等设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商标等。近三年间,江苏省财政累计投入1.9亿元,共扶持家庭农场超过2000家。
大学毕业4年的张诺,2011年从一家安装公司的副经理变身新型农民,投身家庭农场,带动当地30多个家庭农场种植水果。新型职业农民是未来家庭农场发展的核心力量,江苏提出重点培育“三类农民”:提升一批对农业有感情、有经验的“老农”;吸引一批有能力、想返乡创业的“新农”;引进一批能创新、愿务农的“知农”。近年来,江苏连续三轮将农民培训列入新农村实事工程,逐步完善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制度,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农业院校毕业生投身发展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