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归档信息真实准确。各企业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补贴档次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21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反馈的意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意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寄至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电话:024-86545067
附件:辽宁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第三批)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