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秋收秋中已接近尾声,在今天的节目中,王瑞华组长结合今年以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实施过程中影响农民享受补贴政策优惠的因素,从四个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一是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有了新的调整。王瑞华组长介绍说,从总体上看,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仍然是继续贯彻落实《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但工作思路上农业部、财政部提出了九字方针,就是“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根据农业部“将一些低端、低值、需求量少和监管难度大的产品逐步剔除补贴范围”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机具补贴范围由2015年的11大类35小类79个品目缩减为11大类34小类70个品目。同时,补贴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机具,各县(市、区)可自主确定是否补贴。因此有些机具去年可以享受补贴,今年就不一定能享受补贴。
二是补贴额度实行“定额+比例”双控制。近年来,受原材料价格等成本变化的影响,农机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王瑞华组长表示,为体现公平,防止同档次内个别产品补贴标准过高,我省今年采取“定额与比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
三是2016年我省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做法,坚持先申请后补贴的操作程序。对此王瑞华组长介绍说,申请补贴对象根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自主确定购机品目后,参加农机部门组织的报名。补贴对象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全价购机,并办理相关购机手续。补贴资金结算后,直接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或单位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农户。在此提醒农民消费者们一定要到农机部门按流程申请购机补贴,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环保部柴油机排放标准规定,对购机补贴工作产生了新的影响。王瑞华组长介绍说,按照环保部2016年第5号公告要求,2016年12月1日之前销售配套柴油机的动力机械(所配备国2标准柴油机的生产日期必须在2015年10月1日之前),之后所有配备国Ⅱ标准发动机的机械均不能生产和销售。该日期之后的产品就不能补贴。
目前,我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正在落实当中,就第二批补贴资金以及补贴重点,王瑞华组长介绍说,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了对我省的政策倾斜,第二批安排我省补贴资金共计3.421亿元。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7.421亿元,截至9月底,全省共落实补贴资金14亿元,补贴各类机械14.395万台,受益农户数13.68万户。
“其中补贴大型拖拉机28318台,小麦收获机8445台,玉米联合收获机9909台,免耕播种机2280台,深松机4587台,粮食烘干机337台。根据今年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第二批资金继续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及青饲料收获机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把与深松机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作为补贴重点,优先满足农民需求。”王瑞华组长在节目中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