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函字〔2016〕4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现已经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换证评审,并获得证书。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1日起恢复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申请受理工作继续执行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农机鉴字〔2016〕1号)有关规定,同时凡是配套动力为柴油机的产品,申请时均需提供柴油机产品的中国第三阶段排放“型式核准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本次申请受理时限可延长至11月10日。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