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韩长赋说,现阶段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处理好土地流转中的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农业生产者的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2.3亿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是已经将很大一部分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为此《意见》作出了规定,一是明确严格保护承包权,二是要求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意见》把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双方在承包地上权利厘清了,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化解流转中产生的纠纷,确保农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
韩长赋表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拥有大量的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仅耕地、草地、林地就有60多亿亩,经营性资产达到2.86万亿元。在“三权分置”过程中,集体所有权必须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保证,不能被虚置。因此《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一是要维护农民集体在承包地的发包、调整、收回、征收以及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权能,二是要健全集体所有权行使的机制。
截至今年6月底,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了4.6亿亩,超过承包地的三分之一,在一些沿海地区已经达到二分之一。韩长赋说,近期一些农产品价格有所下行,导致局部地区土地经营权流转增速有所放缓。但土地经营权流转户数和面积逐步增加是大趋势,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是大方向。
针对农业补贴政策未来的安排,韩长赋说,农业补贴不会因为“三权分置”而减少,反而会增加。他说:“现在已经进行的农业补贴改革,基本原则是存量调整、增量倾斜。农民装到口袋里的钱,政府不会再掏出来,但是要优化,使它能够用得更好。同时,增量要向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