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规范发展?
目前近五万家的农机合作社,都已由草创期,相继进入了成长期。在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初期,对农机合作社发展要求是,比较注重的是合作社数量上的增长。现在合作社数量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对农机合作社指导发展要求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把工作重点由注重农机合作社数量上的增长,逐步转到注重农机合作社质量上的提高。过去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后来强调“边发展边规范”,但现在则要强调“以规范促发展”和“以创新促发展”,要把“规范发展”和“创新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机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客观要求,是农机合作社承接涉农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的重要基础。这几年无论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扶持政策,还是地方的农机合作社扶持政策,首先对农机合作社基本条件要求是,申报和承担的农机合作社必须是规范的农机合作社,而不是沒制度、无场地、无基本规范的农机合作社。例如,吉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建设项目、黑龙江省组建大型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湖南省启动的“千社工程”发展1000家“小精坚”农机合作社、江苏省投入9993万元扶持998个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山东省将50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委托全省600多家农机合作社承担,都要求安排、支持规范发展的农机合作社。规范是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只有做好规范,合作社才能体现其自身的基本属性,始终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才能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和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才能实现永续发展。
主要规范哪些方面?
在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上,近几年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提出了“五有”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规范,即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和建设标准,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积极引导他们在农机化生产、跨区作业、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土地流转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纷纷推出了“明星合作社”等不同名称、不同层级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在建立了部、省、市、县四级农机合作社示范体系,为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其的核心是,“健全规章制度、依法登记注册、明确产权关系、完善议事制度、做好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具体可以概括为十个方面的规范要求。
(一)要规范登记管理。申请设立农机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农机合作社成员备案、联合社登记,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3)99号)办理。农机合作社法定事由发生变化,须及时申请变更或备案。农民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0号)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要规范章程制度。农机合作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制定符合自身实际,规范性、操作性强的章程。建立健全包括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
(三)要规范组织机构。农机合作社要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成员(代表)大会决策部署本社重大事项,理事会负责落实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管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代表全体成员监督理事会的工作。各组织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民主管理和决策社务。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四)要规范产权关系。农机合作社应明确各类资产的权属关系。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种养大户等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应严格区分其与农民合作社之间的产权。农民合作社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财产、捐赠财产应依法量化到每个成员。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合作社承担责任。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应明确资产权属,建立健全管护机制。
(五)要规范建设标准。各地根据情况不同,原则上提出了按照服务面积耕地配置拖拉机和农具的台数,实现动力机械和配套机械合理配置。按照大体平均每台动力机械占地20平米、每台配套机械占地5平米的标准建设机库;办公用房不小于25平米、维修车间不小于30平米、培训教室不小于40平米。至少配置一名熟练掌握现代、大型机械的维修人员,一名熟练掌握农机、农艺技术的农民技术人才。通过合理配置,每个合作社所覆盖的作业面积都实现机械合理化、机械作业效率化,实现装备、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利用。
(六)要规范经营服务。规范服务内容。农机合作社把开展农机作业、为种粮农民服务、为农机户服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等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机化服务作为最基本的要求,即农机合作社必须开展农机作业、必须有农业机械。合作社通过一系列的农机化服务带动其他服务的开展(生产、集成化技术应用、加工仓储、运输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代销等等),逐步实现规模化组织、统一化经营、规范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
(七)要规范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设置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向登记机关、税务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送会计报表。为每个成员建立账户,准确记载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农机合作社交易量(额)等内容。农机合作社应选用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出纳,若没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应选择具备法定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八)要规范盈余分配。农机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剩余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农机合作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依据成员账户出资额、公积金份额、财政补助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份额,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要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为农机合作社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可按章程或由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在提取可分配盈余之前列支给予一定报酬或奖励。
(九)要规范社务公开。按照要求,农机合作社理事会须依法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供给合作社成员查阅。建立年度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并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法律章程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向合作社成员如实公开,做到公开事项、方式、时间、地点制度化。
(十)要规范档案管理。建好成立登记、年度计划、规章制度、会议记录以及生产经营资料等台账。建立符合档案法规、行业要求、产业特点和农农机合作社实际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管理好文书、会计、实物、声像、电子等档案。
怎样进行规范?
规范发展,是农机合作社做好、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然而,要想把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办好,绝不是一日之功、一件一蹴而就的简单事。要始终坚持规范建设发展这条主线,综合施招,循序渐进,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就一定会把农机合作社越办越强。
首先,要确定规范发展的小目标。根据本地农机主管部门关于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标准要求,进行逐方面对照分析,找出短板、看到薄弱,从实际条件出发,定出阶段性填平补齐的计划,提出分时间达到的目标,并且一以贯之地坚持做下去,不达目的不罢休。
第二,以规范合作社为学习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各地都有不少做得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为规范发展打出了样,提供了先行经验。经常到他们那走走看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有不少东西可以拿来借鉴。所以,努力向他们学习看齐,可以使规范建设发展合作社,少走弯路。为此,要带着问题去,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与这些合作社的社长交朋友,有什么问题,不知道怎么做,就打电话或者前往请教。以他们为榜样,就一定会加快规范发展。
第三,循序渐进地做好规范发展。在规范发展建设中,也要从本社自身实际条件出发,量力而行。不能为规范建设发展,就不顾合作社的经济实力等情况,盲目扩大规模。合作社规范建设,既有需要真金白银投入的硬项目,也有不用资金投入的制度规定软项目,可以有缓有急,先从产权关系、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这些方面着手做起,不断完善,再从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方面展开。
第四,坚持规范和创新两方面同步建设。创新是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动力,是解决发展中难题的招法。从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发展经验看,只有努力创新,农机合作社才能不断增强创造力和感召力,更好的肩负起服务现代农业的任务。所以,在今后的合作社的发展建设中,在努力达到规范的同时,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针对发展问题,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农机服务、作业的新方式,适应发展的新形势,提高农机合作社发展质量,实现永续发展。(李社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