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机管〔2016〕126号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恢复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全部微耕机产品购机补贴资质的通知
各区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中强化违规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省农机局对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违规问题处理通知,我办印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了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全部微耕机产品购机补贴资质。
暂停期间,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开展了自查和整改,并向我办做出“按章操作、依法经营”的书面承诺。综合考虑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在补贴资格暂停期间的整改措施及承诺情况,结合湖北省处理结果,经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全部微耕机产品购机补贴资质
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以上产品,一律不得办理购置补贴手续。
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诚信建设。我市各区农机部门要做好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恢复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
天津市农机办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