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机〔2016〕2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宁波不发:
2016年6月、7月,我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暂停了常熟市丰禾温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禾公司”)和菏泽市天艺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艺公司”)两家企业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被暂停补贴资格后,丰禾公司按照《供货承诺书》要求为业主补办了所建大棚设施全额保险,天艺公司主动提出下调违规促销产品补贴额,并承诺弥补因补贴额调整所造成的购机户损失。从整改情况看两家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位,整改到位。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恢复丰禾公司和天艺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将天艺公司生产的“TYSL70100型秸秆捡拾压捆机”中央补贴额从8700元调减至6700元,省级累加补贴额保持不变。
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对经销商的管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两家企业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加大对本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