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上,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副司长孔亮介绍,农机监管法规体系正趋于完善,目前涉及农机监管的法律有《农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7部,行政法规有《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等6部,部门规章有《拖拉机登记规定》等15项,规范性文件有《农业机械实地检验办法》等13个,地方性法规有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制定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72项,标准有《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农业机械运行技术条件》等34项,行业标准有《拖拉机操作规程》等33项。
在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上,孔亮指出,我国农机事故处于高发、易发、多发期,下一步,在保障《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农机主管部门将对部门规章进行适当修订。重点在强化强民惠民便民、下放执法权限、优化法规结构、加强农机牌证管理、建立报废回收制度、细化有关规定、加强标准建设等几个方面内容上下功夫。
结合当前农机安生产形势,孔亮强调了三项亟待推进的工作。一是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要求各省局、站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今年因变形拖拉机引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多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给农机监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要按时完成变形拖拉机信息录入工作,为农业部和公安部联合进行变形拖拉机整治做好准备。二是做好农机监理信息化工作。要求各省积极加快农机监理信息化建设步伐,保证人力物力的投入。农机化管理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解决农机监理信息化面临一无标准、二无统一软件、三无共享共用的农机监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局面。三是按照国务院要求,立即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各地要认真自查,农业部将成立检查小组,随后开展交叉检查。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法司司长支同祥对新《生产法》要点进行了认真解读。他指出,新修订的《生产法》修订有六个重要变化,即立法思路坚持科学发展发展;立法理念强化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调整范围包含了全社会生产基本法各行各业的法律规范;强化生产以预防为主,而不是事后处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负责人和管理人的处罚力度;强化生产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