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东北三省一区玉米深加工补贴全出台,黑龙江省,为300元一吨,内蒙和吉林为200元,辽宁为100元。
据了解,补贴对象在全省2015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或具备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生产淀粉类或酒精类玉米深加工企业范围内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逐级审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补贴标准是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并于6月30日前加工消耗的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300元补贴(标准水分)。
另据了解,确认的补贴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地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粮食收购资格。严格规范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要求建立统计、保管及加工等台账,真实、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情况。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及申领财政补贴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合法规范,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具备正常开工生产条件。
企业申请补贴资金如何进行呢?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应在2017年2月10日前、7月6日前分两批向所在粮食部门就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收购加工消耗玉米补贴资金预拨和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收购加工消耗玉米补贴资金清算分别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3)。收购环节凭证和账簿。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相应申报时段收购入库,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体现“收购”字样,在备注中体现水分、杂质、纯重等内容,并在销货方注明卖粮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同时提供企业付款凭证,收购环节的财务账、保管账、统计账等。具体填写要求参照《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样本)》(附件4)。加工环节凭证和账簿。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相应申报时段,企业原粮期初库存、入库、领用和期末库存,煤、电和溶剂、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期初库存、购买、使用和期末库存及产成品产量等相关账簿。销售环节凭证和账簿。申请补贴资金清算时需提供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企业产成品期初库存、入库、销售和期末库存等相关账簿;主要产成品销售合同、销售增值税发票、收款凭证及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凭证。申报补贴时,所有凭证和账簿均提供复印件,企业保存原始凭证,以备核查;填报《黑龙江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补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