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轮土地承包不在家,就不能分地吗?
【提问】网友@花花: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我们一家都在外打工,户口还在村里,但是没分到地。现在还能要地吗?找谁要?
专家解答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何杨彪:
如果户口还在村里,还是村里的村民,即便人不在家,也应该通知一下分地事宜。在村民明确表示放弃的情况下,可以不分。
如果在没明确放弃的情况下没分到地,可以找村委会要求按照村里制定的土地承包分配方案进行分地。假如村委会不解决,就找乡镇一级的政府调解处理。
类似纠纷能走法院诉讼程序吗?根据院的规定,法院受理以下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通俗来说,土地分配是村集体自治范畴,村里的地怎么分,还是要看全体村民的意思。如果没有分到地,应该找村委会、乡镇政府等行政部门解决,法院受理的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的纠纷。
2.迁入新村,可以分土地吗?
【提问】网友@指着说:我们家上世纪90年代搬到了现在的地方,户口也到村里,但是村干部不给我家分土地。住了大概几年,由于没有地种,所以全家都外出打工了,再也没有回去。我想问一问,还能不能要回他的地,该怎么要?
专家解答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井龙:
这个问题,每个地方政策是不一样的。以北京为例,1990年和2004年集中进行过土地确权,在这个确权的过程中,北京市会有一个统一的政策,然后每个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村民大会集体讨论,确定承包地怎么去分。
如果你们当地从你户口迁入后从来没有再进行过土地确权的话,我认为是没有你们的地的;如果你们进行过土地确权,那就要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和村集体的决议,对于新迁入的村民是否有土地可分。并不是说户口迁到村里,成了这个村的村民了,你就会有土地。
如果根据当地的政策,当时村集体的决议上有应该发包你的土地,而没有向你发包的话,这个是侵犯了你的权利的。不过像上个问题所讲,这种情况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可以通过行政部门去解决,比如先向村里面说明一下情况,如果村里不给你解决的话,你可以上镇上或者县一级的政府去反映这个状况。
3.村民组长能调整土地吗?
【提问】网友@钱袋子:我们村民小组组长违背土地承包法,私自调整土地,把我们家承包地调到组长自己名下。这次确权,我要求归还我家土地,组长不归还,我要求村委会给处理,二个月过去了没结果,推诿扯皮不作为,我们应该怎么办?
专家解答
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谢燕萍: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村里分配的承包土地还没有到期,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分配集体土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组长不能擅自调整土地承包人及用途。另外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建议您依法向上述主管单位申诉,如有必要,拿着相关证据(合法拥有被调整前承包土地的证据,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其他侵权诉讼。
4.请村民帮忙他受伤,我们要承担责任吗?
【提问】网友@花田错:我们自家建个车库,请村民帮忙,结果村民意外受伤。村民工作之前喝了酒,只是互相帮忙那种,没有谈一天多少钱,医疗费用3万多我们全出了,现在对方还要求赔偿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十几万,请问这合理吗?
专家解答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邓海凤:
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帮工工人工作前喝酒有重大过错。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虽然只是帮工,没有谈工钱,但是对方是在帮工过程中受伤的,作为被帮的一方,是需要赔偿的。不过考虑到村民干活之前喝了酒,自身有过错,所以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