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字〔2016〕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针对群众实名举报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在我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产品实际技术参数与检验报告相应技术参数不一致和补贴比例畸高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在全区范围内暂停了该公司所有产品的补贴办理,并组织开展了调查核实、约谈企业等工作。
经调查核实,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的3WP—500型喷杆式喷雾机2016年的实际销售价格为3500元至5000多元,开票金额均为8000元,存在虚开发票、补贴比例畸高等违规问题。公司负责人对违规事实均予承认,并表示积极配合整改。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中,“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或归档档次有误等情况,农机生产及销售企业应暂停补贴销售并主动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归档单位书面报告;企业未主动报告的,经举报反映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的有关规定,经局务会议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3WP—500型喷杆式喷雾机在自治区范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2016年销售的所有3WP—500型喷杆式喷雾机不得享受补贴。责令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开展自查整改,并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二、2016年销售的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3WP—500型喷杆式喷雾机中,如有已办理农机补贴资金结算的,由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负责将农机补贴资金按原支付渠道退回县级财政部门。
三、因产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经销商自行承担。
请相关地(州)市农机部门对麦盖提县绿丰农机有限公司3WP—500型喷杆式喷雾机的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其他补贴产品的产品一致性开展调查核实,于2016年12月9日之前将调查报告以书面(传真)形式报送我局。
联 系 人:阿不都克里木·阿西木
联系电话:0991-4338806,4335957(传真)
自治区农机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