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牟取暴利,这伙粮贩在收购稻谷的过程中,动起了歪脑筋,采用偷换加重过的秤砣以减少称重数量等方法窃取村民粮食。
今年42岁的王某是肥东县撮镇镇马桥社区人,打工多年一事无成的他返乡后一直在家待业。看着丈夫无所事事,妻子郭某某很心急。后来,在同村陈某某夫妇建议下,王某夫妻便与其合伙收起粮食。
去年9月初,4人来到肥东县八斗镇收购稻谷。当看到村民的稻谷有点潮湿后,觉得吃亏的4人便在称重过程中,偷偷将粮袋子的脚落在地上,以减少称重。收购了三四千斤稻子后,4人很快将其转手卖掉,所得收入也被两家均分。
看到首次玩手段神不知鬼不觉,而且还有这么大的“收获”,4人窃喜不已,胆子也大了起来。 9月底,4人又来到肥东县响导乡。为了多牟利,几人商议使用假秤砣以减少称重数量。于是,在称重过程中,趁着村民们不注意,他们便偷拿出加重过的假秤砣进行称重。
这次收稻,4人共盗走4户村民共计1.2万斤团粒杂交稻,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盗稻谷价值人民币近1.7万元。事后,发现卖稻被人做了手脚,气愤不已的村民报了警。
肥东县公安局于去年10月16日开始立案侦查。经过详细调查和多次走访,今年1月26日,王某、郭某某被抓获归案。见到王某、郭某某被抓,后怕不已的陈某某夫妇二人选择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陈某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收购村民稻谷的过程中,趁被害人不注意的情况下,采用偷换加重过的秤砣以减少称重数量等方法,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盗窃罪,特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农民,秋冬季节为粮食出售高峰期,在将粮食卖给粮贩时,应该多个心眼,仔细甄别磅秤,注意识别部分黑心粮贩的花样手段。民警也表示,粮贩使用假秤砣等方式收粮,坑农害农,已经触犯刑法,将面临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