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旬,毛家滩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太子庙镇某农机销售公司老板戴某、员工朱某与生产厂家相互勾结,骗取农机购置补贴。
接报后,毛家滩派出所立即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系,联合岩嘴、东岳庙派出所展开侦查。经大量工作,侦办民警固定了嫌疑人戴某、朱某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并于12月15日将两人依法传唤到案。
经审查,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戴某(男,47岁,汉寿县太子庙镇人)与农机生产厂家益阳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涉案人员已由益阳警方依法处理)相互勾结,由厂家提供虚构的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及制作的虚假号码铭牌,安装在废旧的旋耕机上,而后安排朱某(男,41岁,汉寿县太子庙镇人)与农户进行沟通,承诺只要配合迎接有关部门核查,便支付一定数额的好处费。
农户应允后,戴某与朱某制作出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虚假材料,向上级部门申请。待审核通过,补贴款发放至农户的直补本后,戴某便将钱取出,付给农户500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其余费用全部据为己有。
2013年以来,戴某、朱某先后与太子庙镇(原岩嘴乡)村民黄某(男,49岁)、陈某(男,48岁)、王某(男,50岁)、陈某某(男,45岁)等人相互勾结,骗取补贴款11万余元。
12月20日,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王某、陈某某先后到案,如实供述了诈骗农机购置补贴款的犯罪事实。
目前,戴某、朱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