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定函字〔2017〕第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33种产品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7年1月6日至1月12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相关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1月12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sdnjjdz@163.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科技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反映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侯少丽,联系电话:0531-83173611,电子邮箱:sdnjjdz@163.com,传真:0531-83173611。 通讯方式: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邮编:250100,收件人:科技科。
附件: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公示版).zip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