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机﹝2017﹞2 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额度一览表》的测算工作,根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2014-2016年在我省无销售记录的档次(见附件1)需生产企业提供相关产品在其它省份的销售价格信息,作为该档次补贴额的测算依据。根据往年在我省归档情况,请你们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对应档次产品2016年在其它省份的销售价格等信息(见附件2)和发票凭证报送至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发现虚构造假,该企业对应档次产品将取消补贴并上报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于没有提供产品销售价格信息的档次,2017年我省不再予以分档。
附件:1.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2014-2016年)无销售记录补贴机具档次一览表
2.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2014-2016年)无销售记录补贴机具外省销售情况表
(联系人:姚俊豪,联系电话:02037380838,传真:02037386725,电子邮箱:gdsnjtgz@126.com)
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7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016年广东农机补贴系统中有登记产品品目且2014-2016年均没有销售记录的农机产品档次表.xls |
相关附件: | 通知及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