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茌平县试行的土地“三权分置”政策,成立于2011年的“八仙”一下子流转了四新、北付等3个村800多户农民的3000多亩耕地,再加上代管农户的4000亩,坐拥7000亩规模的“八仙”,一下子成了鲁西地区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其规模效益和影响力日渐凸显。
“三权分置,就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茌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一功介绍说。茌平县试行的“三权分置”,一方面有助于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土地,实现农业现代化经营。另一方面,农民的承包权不变,只是把经营权流转出去,进一步释放了农村劳动力的活力和积极性。“更为利好的是,经营权可抵押贷款。八仙合作社正是受益者之一。”
“一开始摊子铺得大,再加上中药材种植产业基础建设投入大、周期长、资金回笼慢的特点,在资金周转上捉襟见肘。”刘延廷介绍说,由于资金短缺,水利设施建设没跟上,一场大暴雨下来,直接损失300多万元。
2015年,通过对八仙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收益权的价值评估,由茌平县公证处公证,连同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贷款卡等资料一并交到了茌平县农商银行。仅仅7天,刘延廷便拿到了500万元足额贷款。如今“八仙”开了8条深沟渠、80多眼机井,置办了喷灌设备、中药材专用收割机、烘干机分别2台,合作社的发展开始“顺风顺水”。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农地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强大动力。”茌平县委书记马骏介绍说,茌平县抓住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这个农村改革的“牛鼻子”,坚持给“三权”定位,促进“分置”落实到位,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茌平县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三权分置”,进一步放开土地对农民的束缚,让沉睡的农村土地资产“活”起来,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外,茌平还引导各金融机构,通过司法公正等手段,创新推广林权、农村房屋财产权抵押贷款,从而唤醒农村“沉睡资产”,使其变为流动的“经营资本”。该县振兴街道吴官屯村的鲁西海棠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尹曰昌,通过林权抵押,贷款1100万元购进了绿化苗木;韩屯镇韩东村农民高广连,用自家临街商铺产权作公证抵押,贷款50万元用于经营家电。
目前,茌平县已发放农民抵押贷款1820笔,贷款金额1.42亿元,涉及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72家,农民个体经营户89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