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以保证玉米种植户种植收入为主要目的,种植户通过购买保险公司保单实现种植收益化。该项目试点实施理赔实现了种植户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标的物期权产品、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进行风险对冲以及标的物品期权实施交割(赔付)等完整项目链。
据大商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玉米场外期权业务是以铁岭市蔡牛镇张庄合作社等作为投保单位,中华财险作为承保单位,华信万达期货作为风险对冲单位,合计承保玉米15000吨,投保价格为1600元/吨,约定以大商所玉米1701合约2016年10月17日至12月16日合计45个交易日的算术平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格,每吨保费152.38元,其中财政补贴70%,农民承担30%。最后结算,大商所玉米1701合约上述45个交易日算术平均价格为1563.07元/吨,低于合作社投保价格,因此,保险公司需向合作社理赔36.93元/吨,合计赔付55.395万元。
辽宁省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副处长王洪东在理赔仪式上表示,2016年4月份以来,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辽宁省农委开始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合作社以及县级农业部门,推动“保险+期货”项目在各地试点并落地。截至去年9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委托书规定的要求,中华财险等两家保险公司全部完成各自的承包任务。此次理赔仪式的举办,标志着辽宁省玉米“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进入了新的阶段,有助于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试点层次,进一步服务种植户。
“辽宁省‘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取得了成功,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王洪东说,一方面,玉米种植户承担的保费比例相对偏高,在项目推动过程中对种植户积极性有很大影响,从实践来看,玉米种植户承担20%的保险费率较为合适;另一方面,“保险+期货”宣传力度不足,项目实施和宣传于试点范围,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华信万达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作为参与主体之一,在‘保险+期货’项目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华信万达期货副总经理高天杨表示,玉米种植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则向期货公司购买期权产品,把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最终期货公司需要通过场外期权业务实现风险转移,这个过程对于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高天杨认为,2016年“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是以欧式期权作为行权条件,标的物投保价格以一段时间内的期货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在到期之前,种植户或保险公司都没有办法行权,这有可能让保险公司或者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错失行权时间。因此,下一步试点可以以美式期权作为行权条件,让市场各方随时可以实现行权,使得效益化。此外,在风险对冲的过程中,当前商品期权尚未推出,导致场外期权业务对冲成本较高,也限制了“保险+期货”规模的扩大。
期货日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部分参与项目的种植户对“保险+期货”项目非常认可,他们认为这一金融创新项目实实在在地为玉米种植户增加了收入,让农户可以用较少的保费确保种植收入,让不懂金融的农民也可以享受到金融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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