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积极做好涉农重大工程和项目金融服务,加强与发改委、农业部等部门合作,大力拓展高标准农田、重大水利工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努力拓展“三农”新主体和新业态金融服务,提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深度,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力争2017年拓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10万户。着力加强特色农业和特色资源开发金融服务,进一步强化县域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要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主动对接政府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加大精准金融扶贫力度,力争每年帮扶带动不少于1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
《意见》明确,要适应农村互联网发展趋势,强力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电商金融服务。要按照商业化经营原则,创新推广“三农”金融服务模式。针对“三农”金融需求特点,完善差异化的信贷政策产品体系。优化“三农”服务渠道,打造多层次服务渠道体系。
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