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市农机、财政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工作重要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全市农机部门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大力扶持种蔗大户、种粮大户实现全程机械化,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甘蔗、水稻种植、收获机械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崇左市甘蔗、水稻生产机械化生产。
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全市农机部门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利用新闻媒介、公示栏、宣传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全市农机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规行为,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全市农机部门利用各类媒体、公告、印发宣传资料,让农民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在农机化信息网站上开设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搞好咨询服务;协调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售后服务及培训工作;把好补贴机具质量关,及时受理农民投诉。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全市农机、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防止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