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农村区域分布广泛,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出台,农村金融监管趋严是必然趋势,网贷平台面临的监管压力也将增大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农村金融业务,P2P网贷行业也有望取得新的突破。
农村金融市场一直是网贷平台拓展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拥有农村金融业务的网贷平台数量有335家,其中专注于农村金融业务领域的网贷平台有29家。网贷农村金融业务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9.8%左右,平均借款期限为9个月,平均借款金额为18.2万元。2016年网贷行业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0.45%,平均借款期限为7.89个月。由此可见,网贷农村金融业务产品的综合收益率要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平均借款期限长于行业平均期限。
记者了解到,当前网贷平台农村金融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抵押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
“受制于我国农村市场信用机制不健全,在农村开展信用贷款的平台数量并不多。”盈灿咨询研究员高丽秀表示,从事农村信用贷款的平台主要是宜农贷和翼龙贷,其中宜农贷是公益性质的网贷平台,其贷款服务对象是农村贫困妇女,年化收益率仅为2%。与此同时,抵押贷款也是网贷平台开展农村金融比较常见的贷款方式,但是普遍存在农户贷款抵押物不足的情况,因此采用抵押贷款的多为农业生产公司或者农产品商贸公司。
为解决农户抵押范围狭窄难题,2015年我国开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林权抵押贷款”,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农户抵押物范围的拓展,网贷平台可选择的借款人范围也将扩大。“这为网贷平台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创新开展涉农金融业务提供发展方向和风控保障,有利于规范开展农业金融服务的网贷平台,明确目标市场,强化风险控制,提高借贷效率,完善贷后管理。”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说。
此外,高丽秀表示,与“三农”关联机构合作,也是P2P网贷平台开拓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手段,可选择的合作对象包括农业批发市场、农业核心企业、农村融资租赁公司、农村电商平台等。
相关专家表示,随着我国“三农”政策利好的逐步释放,网贷平台农村金融业务的模式也在不断创新。“但是,我国农村区域分布比较广泛,开展农村金融的速度缓慢,‘两权’抵押融资虽然已经开始试点,但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业务模式还在探索中,在范围内推广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此外,农村金融监管趋严是必然趋势,网贷平台面临的监管压力也将增大。”高丽秀说。